关于纸质发票变更为电子发票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和合作伙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使用电子普通发票的公告,规定全省推广使用的电子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通用电子发票。我公司从2022年11月14日起正式启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全部增值税普通发票均采取电子发票方式进行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使用纸质发票,请提前告知)。现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二、电子发票启用后,同时停开原通用机打发票,使用任何打印机将pdf版本电子发票打印出来(黑白发票即可);

上述开票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详询400-055-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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